(一)时间
(1)月盘:
每月进行一次,由财务安排日期,提前3天通知门店做好盘点前准备。可采取抽盘或全盘两种形式。
(2)年盘:
每年底进行一次,由财务排定时间,提前1个月时间将时间表交业务,由业务传
达至门店,先期做好准备。具体时间为选定日期的午班,全面盘存。
盘存在规定时间内完成,保证高质高效,差错自行负责。
(二)准备
(1)盘点前日由门店向总部汇报准备情况,书面陈述店面责任人、分工及需配合工作。
(2)商品应分类集中整理、摆放,做到每种商品在门店中出现一个货位。
(3)门店应在盘点前半日做好门店电脑内的票据处理,盘点过程中应停止一切销售行为。
(4)公司核算人员应在门店盘点前半日做好该门店发生的调拨与销售的票据处理。
(5)员工在盘存时应认真谨慎,确保盘点数量准确。
(三)方法
(1)实盘人依据一定盘点程序,每层货架从上到下、从下到上、由左到右或按盘点表依序进行,避免划盘、漏盘和盘重现象。
(2)认真核对商品的编码、名称、规格、单价,记录清晰准确。
(3)如遇盘点表上没有的商品,应及时手工记录,内容包括:商品的编码、品名、规格、厂家、金额、数量等项目,必须清楚完整。
(4)实盘结束后,盘点区域做交叉复盘,操作如前,仔细复核。
(5)二次盘点若有差异的商品,实盘的两人再次清点核实。
(6)公司不定期派人监盘。
(7)盘点结束后,盘点人依照顺序整理好盘点表,并在表格落款处签全名确认。
(8)次日,由门店店长与财务核算人员共同核对数量后,将盘点结果送至公司,三天内核
实情况,作出盈报表和处理意见。
(四)责任分摊
(1)当班次发生产品丢失,整体责任以损耗品零售价格的予以赔偿
A、当班责任人75%
B、其它25%
(2)盘点后发现产品丢失,具体时间不明确,整体责任以损耗品零售价格的予以赔偿
A、店长70%
B、其它人30%
(五)产品损耗
(1)门店收货验收时,发现有破损商品由配送承担成本损失;
(2)验收时意外打破,由当事人承担成本损失;
(3)产品签收上柜后,若由于顾客意外损坏,如顾客对该事件表示主动承担损失,则由当班柜台人员与顾客协商解决;若损坏后未能及时发现,则由当柜责任人按零售价格的承担损失;
(声明:本文图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