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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属于消费税范围的酒店(酒店有消费税吗)

KTV免费预定 2023-02-15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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消费税征税范围?

消费税征税范围可以概括为:生产、委托加工和进口应税消费品。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税暂行条例》第四条,纳税人生产的应税消费品,于纳税人销售时纳税。纳税人自产自用的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于移送使用时纳税。

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除受托方为个人外,由受托方在向委托方交货时代收代缴税款。委托加工的应税消费品,委托方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所纳税款准予按规定抵扣。

进口的应税消费品,于报关进口时纳税。

酒店住宿费是含税的吗

含税。

住宿单价是包含税款的。酒店为了吸引客户,在客户不需要发票时,酒店将这部分收入搞账外经营,偷逃税款,将减下来的税款还给客户,所以不要发票的住宿单价就比要发票的低。正常情况下当您入住酒店时会收取酒店房费和服务费、税费的总和,这才是你入住这家酒店总的开支总额。

吃喝住行,任何消费都是含税的,不过中国的消费税不单独标记出来,很多人以为没有。按总价支付的费用,这个里面已经是含有税了。而外国,通常是将商品本身的价格和税金分开,而且是有退税的说法的。

从量计征消费税有哪些

【法律分析】: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 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二类: 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三类: 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第四类: 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五类: 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从量税是指以征税对象的重量、件数、容量、面积等为计税依据,按照固定税额标准计征的税收,又称从量计征。

如我国现行税制中的资源税、车船使用税、城镇土地使用税、船舶吨税等税种,都属于从量税。消费税中的黄酒、啤酒、汽油、柴油等应税消费品以销售数量为计税依据,也属于从量税。

【法律依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限制被执行人高消费的若干规定(2015修改)》第三条

被执行人为自然人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不得有以下高消费及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一)乘坐交通工具时,选择飞机、列车软卧、轮船二等以上舱位;

(二)在星级以上宾馆、酒店、夜总会、高尔夫球场等场所进行高消费; (三)购买不动产或者新建、扩建、高档装修房屋; (四)租赁高档写字楼、宾馆、公寓等场所办公;

(五)购买非经营必需车辆; (六)旅游、度假; (七)子女就读高收费私立学校; (八)支付高额保费购买保险理财产品;

(九)乘坐G字头动车组列车全部座位、其他动车组列车一等以上座位等其他非生活和工作必需的消费行为。

被执行人为单位的,被采取限制消费措施后,被执行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影响债务履行的直接责任人员、实际控制人不得实施前款规定的行为。因私消费以个人财产实施前款规定行为的,可以向执行法院提出申请。执行法院审查属实的,应予准许。

【温馨提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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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需要缴纳哪些税种

资深会员黄珊从网络上收集至涉税会计板块。 饮食业主要缴纳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 (一)营业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营业税的计税依据是指纳税人提供餐饮业应税劳务向对方收取的全部价款和价外费用,按照5%税率征收营业税。 计算公式为:营业税应纳税额=营业收入额×营业税率 1、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规定,饭馆、餐厅及其他饮食服务场所,顾客在就餐同时进行自娱自乐形式的歌舞活动提供服务而在饮食价款之外另行收取费用的,应将这部分另行收取的费用单独记帐,并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缴纳营业税。凡上述单位的上述另行收取费用与饮食价款收入划分不清的,应对其全部收入依照娱乐业税目税率征收营业税。 2、依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饮食业征收流转税问题的通知》规定,饮食店、餐馆(厅)、酒店(家)、宾馆、饭店等单位发生属于营业税“饮食业”应税行为的同时销售货物给顾客的,不论顾客是否在现场消费,其货物部分的收入均应当并入营业税应税收入征收营业税。 3、根据《国家税务总局“关于烧卤熟制食品征收流转税问题的批复”的通知》规定,关于纳税人经营烧卤熟制食品如何征收流转税的问题,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增值税暂行条例》的规定,饮食业属于营业税的征税范围,销售货物则属于增值税的征税范围。因此,对饮食店、餐馆等饮食行业经营烧卤熟制食品的行为,不论消费者是否在现场消费,均应当征收营业税。 (二)城市维护建设税 根据重庆市人民政府令第43号《重庆市城市维护建设税征收管理办法》规定:城市维护建设税的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应缴纳的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税率分别为7%、5%、1%。 计算公式:应纳税额=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税额×税率 不同地区的纳税人实行不同档次的税率: 1、纳税人所在地在市区的,税率为百分之七; 2、纳税人所在地在县城、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五; 3、纳税人所在地不在市区、县城或镇的,税率为百分之一。 (三)教育费附加 计税依据是纳税人应缴纳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的税额,附加率为3%。 计算公式:应交教育费附加额=营业税税额 × 费率。 (四)企业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的规定,企业所得税的征税对象是纳税人取得的生产经营所得和其他所得。税率为33%。基本计算公式:应纳税所得额=收入总额-准予扣除项目金额。应纳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 × 税率。还设置两档优惠税率,即:年应纳税所得额在 3万元(含3万元)以下的,减按18%的税率计算缴纳;年应纳税所得额超过3万元至10万元(含10 万元)的,减按27%的税率计算缴纳。 (五)个人所得税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个人所得税法》的规定,企业要按期代扣代缴员工的个人所得税。个人所得税是以个人取得的各项应税所得为对象征收的一种税。按照税法规定,支付所得的单位或者个人为个人所得税的纳税义务人。

有什么东西不征消费税

1、现行消费税的征收范围主要包括:烟,酒及酒精,鞭炮,焰火,化妆品,成品油,贵重首饰及珠宝玉石,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汽车轮胎,摩托车,小汽车等税目,有的税目还进一步划分若干子目。

2、消费税的征收范围包括了五种类型的产品:

第一类:一些过度消费会对人类健康、社会秩序、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危 害的特殊消费品,如烟、酒、鞭炮、焰火等;

第二类:奢侈品、非生活必需品,如贵重首饰、化妆品等;

第三类:高能耗及高档消费品,如小轿车、摩托车等;

第四类:不可再生和替代的石油类消费品,如汽油、柴油等;

第五类:具有一定财政意义的产品,如汽车轮胎、护肤护发品等。

2006年3月21日,中国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出通知,对消费税的税目、税率进行调整。这次调整新增了高尔夫球及球具、高档手表、游艇、木制一次性筷子、实木地板等税目;取消了“护肤护发品”税目;并对部分税目的税率进行了调整。

3、消费税的计税方法:

1、从价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额×适用税率

2、从量计税时 应纳税额=应税消费品销售数量×适用税额标准

3、自产自用应税消费品用于连续生产应税消费品的,不纳税;用于其他方面的,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按照纳税人生产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成本+利润)÷(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4、委托加工应税消费品的由受托方交货时代扣代缴消费税。按照受托方的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计算纳税,没有同类消费品销售价格的,组成计税价格。

组成计税价格=(材料成本+加工费)÷(1-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组成计税价格×适用税率

5、进口应税消费品,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计算公式为:

组成计税价格 =(关税完税价格+关税)÷( l一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 ×消费税税率

6、零售金银首饰的纳税人在计税时,应将含税的销售额换算为不含增值税税额的销售额。

金银首饰的应税销售额=含增值税的销售额÷(1+增值税税率或征收率)

对于生产、批发、零售单位用于馈赠、赞助、集资、广告、样品、职工福利、奖励等方面或未分别核算销售的按照组成计税价格计算纳税。

组成计税价格=购进原价×(1+利润率)÷(1-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应纳税额 =组成计税价格×金银首饰消费税税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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