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 2、关于酒店要求客人支付合理费用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 3、上海顾客吐槽酒店加被子要收380元,酒店的做法合理吗?
- 4、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满1万,从法律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合理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关于酒店要求客人支付合理费用的法律依据有什么
酒店要求客人支付合理费用的法律依据有合同和住店的相关事宜
酒店(又称为宾馆、旅馆、旅店、旅社、商旅、客店、客栈,中国作饭店、酒店等,马来西亚、新加坡等作酒店)其基本定义是提供安全、舒适,令利用者得到短期的休息或睡眠的空间的商业机构。
一般地说来就是给宾客提供歇宿和饮食的场所。具体地说饭店是以它的建筑物为凭证,通过出售客房、餐饮及综合服务设施向客人提供服务,从而获得经济收益的组织。
酒店主要为游客提供住宿服务、亦生活的服务及设施(寝前服务)、餐饮、游戏、娱乐、购物、商务中心、宴会及会议等设施。
上海顾客吐槽酒店加被子要收380元,酒店的做法合理吗?
在住酒店的时候,有时候可能会因为天气比较冷,或者其他的原因,经常会需要加一床被子,一般情况下,加被子是免费的,对于一些比较高档的解决,可能会收几十块钱的费用,但是在上海一家酒店,顾客需要加一床被子的时候却被收取三百八十元,那么酒店的这种做法合理吗?
一、上海顾客住酒店加被子被收取380元,是怎么回事呢?
据了解,这位顾客一家四口入住这家酒店,订的是一间套房,由于带着两个孩子,所以需要加一床被子,但是大家在一起的时候就被酒店的工作人员告知,被子和床是一对一的,如果要加被子,就得需要加一张床,加一张床需要收取380块钱。这让这位女士觉得很不可思议,最后,老板同意收取320块钱。这位顾客觉得自己被坑了。
二、酒店的这种做法合适吗?
加一床收取收取380块钱,的确让人有点不能接受,有人认为,这380块钱完全可以再开一间房了,酒店的这种做法是在强制消费。酒店作为服务行业,应该注意顾客的口碑,像这种做法,以后势必会影响酒店的生意。所以也有人提醒大家,在入住酒店的时候,如果想参考网上的评论,一定不能只看好的评论。
三、我认为酒店的这种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经过这位顾客在网上这么一曝光,我认为很多人对这家酒店的印象都会变差,以至于很多人在上海选择酒店的时候,可能会不再选择这家酒店,至少不会优先考虑这家酒店,所以酒店的这种做法肯定会影响到她今后的生意,所以我认为这种做法是得不偿失的。
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满1万,从法律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合理吗?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合理的。
有时候我们去餐馆进行吃饭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规则。而我们在面对这种规则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逾越的。因为在餐馆消费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选择消费的金额。
一、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
李女士在为自己孩子办一周岁生日宴。然后选择在一家高级酒店进行举办,但是在进行预定包间的过程中。服务员提醒李女士,该包间需要最低消费满1万元。面对这样的提醒,李女士也表示欣然接受。但是在吃饭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只有9000元左右,在结账的时候,服务员又一次强调需要满1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又点了一瓶香槟。才凑够了低消费满1万的标准。
二、从法律的角度看并不合理。
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件事情,饭店所要求的最低消费并不合理。因为饭店在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就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进行就餐的过程中,是有权利选择自己消费的金额。而不是在规定金额的情况下,进行相对的消费。
三、我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中,这名李女士在为自己儿子办周岁宴的过程中,本来内心是比较喜悦的。但是经历了饭店要求最低消费满1万元的事情之后,可能会让李女士在这件事情中感觉到不舒适。所以才会导致李女士在办完周岁宴之后,选择进行投诉。而且我个人也觉得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元的规定,是不太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