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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泄露客人信息,根据我国律法会如何处理此事?
随着我们日益丰富的生活方式,在外出旅行或者出差的时候都需要住酒店,酒店给我们带来了极大的便利,但是在带给我们便利的同时,我们的身份信息可能就会被某些不良酒店给泄漏了,因为现在住酒店全部都得实名制,你的所有信息酒店都了如指掌。对于泄漏他人的信息,我们回家的法律对此做出了明文的规定。
未经他人同意,私自泄露他人个人信息的是属于违法行为。根据我国《刑法》第二百五十三条规定,违反国家有关规定,向他人出售或者提供公民个人信息,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窃取或者以其他方法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的,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
我国对私自泄漏他人个人信息的处罚力度很大,我们国家是一个法治国家,当我们发现我们的身份信息被泄漏的时候,我们应该保存好证据,并且报警处理,依法追究责任,对我们造成重大影响的,可以以侵犯隐私权提起民事诉讼,要求赔偿。
作为酒店的工作人员,要严格遵守纪律,客户的信息不能随意的泄漏,如果对方说是客人的朋友,最好的办法就是婉拒,并且尝试着去说“既然你是对方的朋友,不妨你亲自打电话给他,自己问他,我们不方便透露客人的信息”千万不能够未经客人的允许就私自泄漏信息。
希望所有的酒店都能够做到这最基本的一点,给客人营造一个安全、舒心的环境。经营要诚信,不欺诈消费者,这是经营者的基本素质。
万豪酒店被曝泄露客人信息,究竟是怎么回事?
“万豪酒店被爆泄露客人信息”这样的事情在出现之后也是引发了我们的强烈议论的,毕竟对于这样的隐私泄露问题,更多的也是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威胁。很多的时候随着社会的发展呢,在生活当中的一切事情都需要用到我们的个人信息来作为一定的担保,而在此出现了隐私泄露的问题,不也是给我们带来了一定的困扰了吗?更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事情应该引起我们的一系列重视了,毕竟在这样的情况下发生也是一个侵犯别人隐私权的一种行为了,每个人都是一个个体,都享有自己的人身权利,在这样的情况之下也是不容被侵犯的。
对于这样的事情在出现了之后也是引发了网友们的一系列疑惑的,到底是由于什么样的原因才会出现这样的泄露问题呢?对于这样的事情也是存在于之前该酒店因为预定数据库遭受到网络攻击所以才造成了这样的现象出现,很多的时候对于这样的问题也要去加以重视了,在这样的意外所出现了问题之后应该去以一个合理的办法去进行弥补才是一个重要的保障,毕竟对于这样的一系列意外也是我们都无法预知的问题。
在这些意外来临的同时我们也没有办法进行一个很好的躲避,我们能够做到的就是尽量去不让他们发现,或者是带他们出现的时候尽自己的所能去加以弥补,毕竟只有做到对消费者的负责,才是一个对自己的负责,如果在发现了这样的事情不去加以解决的话,那么又何尝会让别人相信你自己呢?在这样的事情出现之后更多的也是一个对别人的不合理了,对于这样的事情换位思考一下如果是你,那你愿意看到这样的问题吗?
宾馆泄露客人隐私承担什么责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酒店泄露客人隐私要承担的责任有:
第二十九条: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
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
第五十条:经营者侵害消费者的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应当停止侵害、恢复名誉、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损失;
第五十六条: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九条 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遵循合法、正当、必要的原则,明示收集、使用信息的目的、方式和范围,并经消费者同意。经营者收集、使用消费者个人信息,应当公开其收集、使用规则,不得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双方的约定收集、使用信息。经营者及其工作人员对收集的消费者个人信息必须严格保密,不得泄露、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经营者应当采取技术措施和其他必要措施,确保信息安全,防止消费者个人信息泄露、丢失。在发生或者可能发生信息泄露、丢失的情况时,应当立即采取补救措施。经营者未经消费者同意或者请求,或者消费者明确表示拒绝的,不得向其发送商业性信息。
酒店客人信息泄露。
针对被酒店泄露隐私的情形,如果侵害了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二、侵犯隐私的行为包括哪些(《民法典》于2022年1月1日生效)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二条 自然人享有隐私权。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刺探、侵扰、泄露、公开等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
隐私是自然人的私人生活安宁和不愿为他人知晓的私密空间、私密活动、私密信息。
《民法典》第一千零三十三条除权利人明确同意外,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实施下列行为:
(一)以短信、电话、即时通讯工具、电子邮件、传单等方式侵扰他人的私人生活安宁;
(二)进入、窥视、拍摄他人的住宅、宾馆房间等私密空间;
(三)拍摄、录制、公开、窥视、窃听他人的私密活动;
(四)拍摄、窥视他人身体的私密部位;
(五)收集、处理他人的私密信息;
(六)以其他方式侵害他人的隐私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