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谢绝自带酒水 侵犯了消费者什么权利
谢绝自带酒水违法,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自带酒水从一定程度上可以说是消费者对自带的酒水与商家提供的酒水在经过比较后所作出的选择。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法律分析
消费者在餐饮企业消费,有自主决定是否购买餐饮企业酒水的权利,经营者利用声明、店堂告示等形式禁止消费者自带酒水,只能购买店内高于市场价数倍的酒水,侵犯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禁带酒水、最低消费等,涉嫌侵害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违背了消法的规定。从消协行业组织到工商执法部门再到法院,也多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最低消费、消毒餐具收费等视作霸王条款,否定其法律效力。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商家这样的提示对消费者是没有约束力的,也无法排除消费者自由消费的权利的。禁止自带酒水的行为是违法行为,如果遇到类似情况可以告知经营管理者,禁止自带酒水这样的规定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加重消费者的责任,属于霸王条款,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属于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条款。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三十条 国家制定有关消费者权益的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标准,应当听取消费者和消费者协会等组织的意见。
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在不少的酒店和餐馆门口都注明谢绝顾客自带酒水这样的条款,如果违反该条款的话,服务员是不允许的。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我认为是的,属于霸王条款,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的原因。首先,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其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最后,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一:酒店和餐馆禁止自带酒水,看似合理,但是实际上是违法的行为,消费者可以进行举报。
酒店和餐馆这些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优势地位位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属于霸王条款。
二:经营者擅自贴告示,剥夺消费者的权利,是违法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经营者不得以条款通知、店堂告示等方式限制或者排除消费者的权利,这些格式和条款强制交易是违法的。
三:像这样的霸王条款,可以向相关部门进行举报。
如果遇上这样的商家,可以拨打消费者协会举报热线进行举报,商家肯定会予以消费者一定的赔偿。
关于酒店、餐馆等地方“谢绝自带酒水”的条款,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大家还有什么想要补充的,欢迎在评论区下方留言。
酒店、餐厅等地方的谢绝自带酒水是否属于霸王条款?
酒店、餐厅等地方“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置最低消费”,均属于餐饮经营者利用其优势地位,作出的加重消费者责任的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违反了相关法律规定,属于“霸王条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二十六条第二款,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
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我个人觉得是否属于霸王条款,应该根据商家的服务动机进行区别看待。如果商家提供的酒水跟市场价一致,那就不算霸王条款,因为顾客在经营场所使用酒水不仅占用他们的营业空间和时间,而且增加了他们的服务量,理当使用他们所提供的酒水,或者他们可以额外支付服务费用,这也是现在被部分商家和顾客共同认可的方式。
如果商家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又拒绝以服务费的方式收取费用,故意高价售卖酒水或者要求收取高额服务费,目的在于增加利润而非提供良好的服务,顾客只能无奈接受,那就算得上是霸王条款。
但是,商家以谋取酒水利润的目的禁止顾客自带酒水,对消费者来说是不合理的。“谢绝自带酒水”的商业告示,存在着强买强卖的违法行为,是对消费者自主选择权的侵犯。此外,餐饮行业收取“最低消费”、“包间费”、“开瓶费”及“服务费”等要提前告知消费者。
外出就餐很多时候是一种享受,商家应为消费者提供选择余地,使消费者无论带不带酒水都能得到同等的待遇,餐饮和服务质量好,客人就会多,自然有利润。从消费者角度来讲,要根据自己的需求理性选择,遇到损害自身利益的行为要敢于说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