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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诉酒店设最低消费(酒店有最低消费违法)

KTV免费预定 2023-02-04 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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饭店存在最低消费是否合法?没有满足最低消费能否被拒绝?

这种规定损害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否则规定内容无效。而商家要求消费者支付最低消费额,侵犯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该规定应是无效的。此外,《餐饮修理业价格行为规则》规定,经营者应当以成本费加法定税金和合理利润为依据制定价格,应质价相符,不得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的价格。由此可见,经营者最低消费的规定,是经营者强迫消费者接受其规定价格的行为,是违法行为。

商务部发布了《餐饮业经营管理办法(试行)》,禁止餐饮经营者设置最低消费;对于餐饮经营者违反本办法的行为,法律法规及规章有规定的,商务主管部门可提请有关部门依法处罚;没有规定的,由商务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其中有违法所得的,可处违法所得3倍以下罚款,但最高不超过3万元;没有违法所得的,可处1万元以下罚款;对涉嫌犯罪的,依法移送司法机关处理。自2014年11月1日起施行。

山东:餐饮设最低消费最高罚款五千元,如何看待最低消费?

今天是7月30日,根据最新消息报道,山东一个餐厅因为设置了最低消费被顾客投诉,经过市场监督管理局调查,这件事属实,因此这个餐厅被罚款。在之前,市场方面对这个最低消费就有相关的规定,如果餐饮业设置了最低消费,最高可以罚款五千元,对于最低消费是强制消费的一种体现,那么如何看待最低消费呢?

第一,餐饮行业的规定最低消费本来就是不合理的,这意味着餐饮行业在强制消费者达到消费门槛才可以消费

 有很多餐厅做出来的菜口味的确很不错,但是就是这些特色餐厅因为拥有强大的回头客基础,才能让他们有设置最低消费的胆量,因为这些餐厅明白,虽然他们设置最低消费额度,但是还是会有忠实粉丝来消费,但是这对于很多普通人来说,可能去这样的餐厅就是为了吃一到两种特色美食,但是却因为达不到最低消费门槛而被限制消费,这是不公平的体现,也是强迫消费者消费的体现,都违反了市场监督管理局的相关规定。

第二,最低消费体现在多种行业内部,除了餐饮业,还有很多行业存在最低消费的现象,都应该加强监管

 很多餐饮业设置了最低消费门槛,有的其实是因为他们的菜品单价很低,可以赚取的利润不多,因此他们只能薄利多销,达到一定的金额他们才能做到盈利,而这个金额就是最低消费的额度,但是有的地方就是为了赚消费者的钱,比如一些猫咖,门票会收取一部分费用,另外还会要求最低消费一百元给猫买吃的或者买咖啡才能进入摸猫,这就是完全不合理的,除此之外,还有很多不合理的行为,都应该加强监管。

以上就是我的回答,希望可以帮助到你。

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满1万,从法律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合理吗?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合理的。

有时候我们去餐馆进行吃饭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规则。而我们在面对这种规则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逾越的。因为在餐馆消费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选择消费的金额。

一、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

李女士在为自己孩子办一周岁生日宴。然后选择在一家高级酒店进行举办,但是在进行预定包间的过程中。服务员提醒李女士,该包间需要最低消费满1万元。面对这样的提醒,李女士也表示欣然接受。但是在吃饭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只有9000元左右,在结账的时候,服务员又一次强调需要满1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又点了一瓶香槟。才凑够了低消费满1万的标准。

二、从法律的角度看并不合理。

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件事情,饭店所要求的最低消费并不合理。因为饭店在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就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进行就餐的过程中,是有权利选择自己消费的金额。而不是在规定金额的情况下,进行相对的消费。

三、我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中,这名李女士在为自己儿子办周岁宴的过程中,本来内心是比较喜悦的。但是经历了饭店要求最低消费满1万元的事情之后,可能会让李女士在这件事情中感觉到不舒适。所以才会导致李女士在办完周岁宴之后,选择进行投诉。而且我个人也觉得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元的规定,是不太合理的。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最低消费128投诉理由

最低消费128投诉理由:

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成为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成为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设置包间最低消费成为餐饮行业普遍存在的潜规则。

经营者不得以任何方式限制消费者。消费者要有自我保护意识,购买通讯套餐一般是需要使用一段时间的,所以不要急于购买,要搞清楚自己确实需要再买不迟,贪小便宜吃大亏。

签字前要看清楚通讯套餐合约内容,不要盲目签约。比如你办理了当地的靓号业务,一般靓号入网都是有协议期和最低消费规则的,在协议期内是不能办理销户业务的,协议期内也会收取月最低消费。所以,要取消,只能在协议期结束后再办理销户业务,具体以你归属地政策为准。

商家设置最低消费是否合法

张兴华律师解答如下:一、绝大多数商家尊重商业传统和惯例并考虑到竞争的需要,一般不会进行最低消费限制。目前采取最低消费限制的商家是少数,且多出现于高档消费娱乐场所。至于商家设置最低消费限制是否合法,不能一概而论,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判断。如果商家承担着普遍商品(服务)提供者的角色,如旅游景点为数不多的饭店、机场车站码头内设饭店、居民小区配套便民店等,则不能设置最低消费限制,否则侵犯消费者的选择权、公平交易权等消费权利。如果所在位置商家林立,那么其中不承担普遍服务功能的商家基于自身的判断对市场进行细分,根据消费者不同的潜在需求,可以向消费者提供差异化商品或服务,这是其经营自主权的体现。商家可以在充分合理明示的基础上设置合理的最低消费限制。但是商家要切实践行顾客就是上帝的商业理念,充分尊重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等权利。如果商家提供差异化商品或服务而未予合理明示或者差异化幅度不合理,则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二、本案中,酒店雅间只提供套餐,使其服务标准化,其目的不外乎提高服务效率、服务质量,降低成本等。如果该酒店承担普遍服务功能,则不能提供差异化服务。即使不承担普遍服务功能,但是如果未在酒店门口等明显位置以较明确的方式告知、提示消费者,也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等权利。另外,该酒店雅间不提供点菜服务的做法过于机械,完全可以进行适当的变通,如在充分合理明示的基础收取适当的雅间费用。这样既满足了消费者在雅间就餐的特殊要求,又兼顾了成本费用的承担。 三、律师建议:作为商家,首先要分析判断自身是否承担普遍服务的功能,在排除承担普遍服务功能的前提下,可以考虑进行市场细分,提供差异化商品或服务。但是事前要进行充分的市场调研,在进行详细经济测算并充分考虑目标消费群体接受、认可度的基础上,设置合理的最低消费限制或差异化幅度,并在明显位置充分告知、提示消费者,以切实保障消费者的知情权、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避免给人店大欺客的口实。作为消费者在选择商家进行消费前一定要留意商家的有关提示,或主动询问商家有无消费限制等注意事项,选择自己认可的商家进行消费,以免发生不愉快的情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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