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一般公司到酒店预存费用以便以后招待使用。这个情况如何写会计分录。。。
- 2、关于商家让消费者预存现金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 3、我在酒店办了预存钱会员卡,没有消费完,余额钱不退合法吗?
- 4、酒店行业,会员卡预存款时发票已开,但未消费,请问是否确认收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所得税。
一般公司到酒店预存费用以便以后招待使用。这个情况如何写会计分录。。。
一般情况下不超过一年,所以不做长期待摊费用处理;又因为不属于主营业务,所以不做预付账款处理。计入其他应收款。
借:其他应收款-业务招待费 贷:银行存款
发生时结转:
借:管理费用-业务招待费 贷:其他应收款-业务招待费
如果是销售业务发生的,则将“管理费用”换为“销售费用”。
关于商家让消费者预存现金是否有明确的法律规定
总的来说,预存现金消费属于预付费时的消费,对于这种情况,我国现行立法进展缓慢。目前,关于预付费式消费的管理规划在我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中只有一条规定,《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47条规定:“经营者以预收款方式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应当按照约定提供。未按照约定提供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履行约定或者退回预付款,并应当承担预付款的利息、消费者必须支付的合理费用。如果经营者故意告知消费者虚假情况,或者故意隐瞒真实情况,诱使消费者购买卡(券),骗取消费者预付款的,则构成欺诈行为,应当返还消费者购买卡(券)的费用,并支付消费者购买卡(券)费用一倍的赔偿金,经营者承诺赔偿的金额高于一倍的,从其承诺。”然而,这仅有的一条规定过于笼统,在实践中操作性差,只能起到事后救济的作用,不具有事前预防的功能。
我在酒店办了预存钱会员卡,没有消费完,余额钱不退合法吗?
我只想说一般预存款的会员卡都是不退钱的,因为这种卡充值的时候都有一些优惠活动。
酒店行业,会员卡预存款时发票已开,但未消费,请问是否确认收入缴纳营业税及附加和所得税。
《中华人民共和国营业税暂行条例》第十二条规定,营业税纳税义务发生时间为纳税人提供应税劳务、转让无形资产或者销售不动产并收讫营业收入款项或者取得索取营业收入款项凭据的当天。
你单位收到会员卡预存款的当日就发生了营业税的纳税义务,同时也需缴纳附加。
收入按照权责发生制核算。收到预存款时作为预收账款,实际消费时转为收入核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