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作者:KTV免费预定

酒店强行消费(被限制高消费酒店)

KTV免费预定 2022-12-10 29

本文目录一览: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合法吗?

酒楼等消费场所设定最低消费是不合法的行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九条 消费者享有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的权利。消费者有权自主选择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经营者,自主选择商品品种或者服务方式,自主决定购买或者不购买任何一种商品、接受或者不接受任何一项服务。消费者在自主选择商品或者服务时,有权进行比较、鉴别和挑选。

第十条 消费者享有公平交易的权利。消费者在购买商品或者接受服务时,有权获得质量保障、价格合理、计量正确等公平交易条件,有权拒绝经营者的强制交易行为。

第二十六条 经营者在经营活动中使用格式条款的,应当以显著方式提请消费者注意商品或者服务的数量和质量、价款或者费用、履行期限和方式、安全注意事项和风险警示、售后服务、民事责任等与消费者有重大利害关系的内容,并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予以说明。

经营者不得以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排除或者限制消费者权利、减轻或者免除经营者责任、加重消费者责任等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不得利用格式条款并借助技术手段强制交易。格式条款、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含有前款所列内容的,其内容无效。

扩展资料:

《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五十六条 经营者有下列情形之一,除承担相应的民事责任外,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对处罚机关和处罚方式有规定的,依照法律、法规的规定执行;法律、法规未作规定的,由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或者其他有关行政部门责令改正,可以根据情节单处或者并处警告、没收违法所得、处以违法所得一倍以上十倍以下的罚款,没有违法所得的,处以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吊销营业执照:

(一)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保障人身、财产安全要求的;

(二)在商品中掺杂、掺假,以假充真,以次充好,或者以不合格商品冒充合格商品的;

(三)生产国家明令淘汰的商品或者销售失效、变质的商品的;

(四)伪造商品的产地,伪造或者冒用他人的厂名、厂址,篡改生产日期,伪造或者冒用认证标志等质量标志的;

(五)销售的商品应当检验、检疫而未检验、检疫或者伪造检验、检疫结果的;

(六)对商品或者服务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宣传的;

(七)拒绝或者拖延有关行政部门责令对缺陷商品或者服务采取停止销售、警示、召回、无害化处理、销毁、停止生产或者服务等措施的;

(八)对消费者提出的修理、重作、更换、退货、补足商品数量、退还货款和服务费用或者赔偿损失的要求,故意拖延或者无理拒绝的;

(九)侵害消费者人格尊严、侵犯消费者人身自由或者侵害消费者个人信息依法得到保护的权利的;

(十)法律、法规规定的对损害消费者权益应当予以处罚的其他情形。

经营者有前款规定情形的,除依照法律、法规规定予以处罚外,处罚机关应当记入信用档案,向社会公布。

参考资料来源:百度百科——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

消费者遇到饭店规定最低消费该怎么办?

消费者遇到饭店规定最低消费可以拨打12345举报,理由是支付实际消费遭阻挠。但这里要谨记以下几点:

1、在实际消费金额少于消费金额的情况下,如果餐馆强行要求消费者消费金额,那么消费者应该保留所有票据证明,然后致电12345热线进行投诉,相关主管部门会在20个工作日里为消费者追讨多支付的金额;

2、如果餐馆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非消费者意愿选择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要求,那么消费者有权拒绝,但是如果消费者一旦接受餐馆强行搭售的产品,则可能被视为承认了交易的自愿合法,消费者事后退货难度很大;

3、新规生效后,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而只需向餐馆酒楼支付实际消费金额即可离开。如果消费者支付实际消费金额后,餐馆强行阻挠消费者离开限制了人身自由,消费者可以立即报警处理。

扩展资料

广州立法制止餐饮浪费:

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餐饮网络直播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标识标牌;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参考资料来源:川北在线-广州餐馆不得设置 消费额咋回事 广州包间 消费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下

跟团旅游过程中你遇到过强制消费吗?有何经历?

我是一名在校医学生,没有多宏伟的梦想,整天不务正业,就喜欢到处走走,到全世界各地去领略不同的风土人情、去吃当地的 美食 、去网红打卡地打卡等等!

因为经验与经费不足的原因,曾经有过两次的跟团旅行的经验,两次的跟团 旅游 都没有遇到过强制消费。

基本上就是把你们都带到景点,给你们定个时间,到点集合再出发下个景点。

第一次是跟着34人的团一起出发,地点是防城港,时间是三天两夜,一晚住酒店,两晚在海边露营,基本上都是大学生群体。总消费就三百来块,一路上都很开心,驴友之间互帮互助,导游还是个逗比,在路上一直想尽各种办法逗我们笑,整个旅途下来,不仅留下了许多美丽的照片,还结交了许多来自于五湖四海的朋友。

第二次是作为导游助理出发的海南三亚,带领的是22人的小团,进行了为期五天四夜的旅途,没有工资,只是免了团费,带上了我的小姐妹就风尘仆仆的出发了。大部分时间都是在大巴车上、船上、过程没有任何的强制购物消费,是一段非常美腻的回忆 !

其实,现在的跟团游只会运用各种各样的方式,让你心甘情愿的消费,已经不存在强制消费的做法了。

最后是个人的观点,跟团游有利有弊,因人而异吧! 如果像我一样是个没有经验,没有金钱的女大学生,跟团游是最佳的选择。对于一些喜欢自由自在,随心所欲的人来说,那就不适合了。

以下都是我在跟团游的照片~

一般跟团游,都要进购物店的。记得那次台湾跟团游,报的是一家知名旅行社(我跟团都是找正规资质的),签合同注明有购物店,但不强制购物。说实话, 旅游 合同厚厚一叠,谁看得过来,因为本人不喜欢购物,恐留后患,对于行程、购物条款等我是十分注意的,俗话说得好:丑话说在前头。领队在机场还承诺:需要进购物店,买不买自愿。

那次算不上恶性的强制购物,但有点死皮赖脸。那是一个50出头的男性导游,伶牙俐齿,软硬兼施。开始还好。但经常进店后整个团没人购物,慢慢的氛围就不好了,在大巴上骂骂咧咧,有点气急败坏。后来在一个药妆店直接把化妆品往我们手上塞,有人不好意思就勉强买了一点。还有一次令人啼笑皆非,在一个据说是亚洲第一的珠宝中心,店很大,游客很多,看的头都大了。可不到时间不能出去,也没地方坐,我只好逛了一圈,然后就在旁边站着熬时间。结果来了好几个漂亮的女售货员,说头儿在远处观察,叫我陪她们聊聊天,假装推销,帮她们完成任务,这好办,聊风景,天南海北的聊,时间很快到了,导游气得干瞪眼。

应该说,大部分导游都是通情达理的,只要配合进店逛一逛,基本相安无事。但如果导游是承包线路靠提成吃饭的,就不好说了。所以,能自由行的还是自由行。因为,买,对不起自己,不买,对不起导游。

我来分享一下我的旅途经历。遇到强制消费,大部分都是跟团游,但自由行中,也会有一些强制消费的坑,甚至更加可恨。

首先说下跟团游:跟团游最大的好处就是省心,最烦心的地方就是会经常遇到强制消费,特别是去港、澳、台和东南亚国家,各种珠宝玉器、乳胶名表、医药保健品等等,好点的团不买也要在店里困到时间,差的团直接言语攻击,强制消费。如何辟免呢?在出行之前,一定要选优良的旅行社,签定好旅行合同。不要贪便宜,那种低价团甚至免费团尽量别去,动脑想想,900元就能去东南亚某国,算算帐,机票钱都不够,更别提住宿吃饭了,这种团一看就是购物团,最好别去。

再说自由行,好多人都想:跟团总会遇到强制消费,那就自由行吧。自由行中也要注意一点,到了一个陌生的地方或者国家,先上网了解一下其它游客的经厉。比如有的地方专欺游客,到了海鲜市场,你一问这鱼多少钱?老板鱼一捞,刀一挥,无论多少钱,这鱼你是必买了,到了饭店,看好价再点,否则一盘虾,不是论份算的,而是论个算的,帐单一出会让你惊掉下巴。

旅游 本身是一件快乐的事情,在旅行中遇到强制消费,会给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大家一定要注意防范,避免踩雷。

遇到过,几乎谁都遇到过,主要是去云南和出国。

跟团过程中遇到过强制消费,我没妥协,还受到了小小的报复。

前几年跟团去九寨沟,八日4000多元,也不算是低价购物团,在九寨沟团餐也吃不饱。

结束了九寨沟的游览,去往黄龙的路上,一上午去了四个购物店,玉器店、土特产店、药材店、牦牛肉店。

我属于购物欲不强的那种人,平时在家非必需的也不购买。看着那些自己不需要又质次价高的东西,我也不想购买。

导游在车上的时侯为购物作了铺垫,讲了特别感人的故事,动情处甚至留下了眼泪,大意是说,亲情多么重要,自己出来一趟,要给父母、爱人、孩子带东西回家。

见我没买,在购物出口等着收团友购物小票的导游,提醒我总要买一些,我说这些东西我实在不需要,他的脸色瞬间难看。

第二天,我坐了好几天的 旅游 中巴靠窗的固定位置上,被抹上了机油,我没注意蹭到了衣服袖子上,洗也洗不掉的那种……

旅游 本来是一个很美好的事情,但如果遇到了不开心的事情,会使我们的 旅游 体验大打折扣,强制消费应该是跟团游过程中最容易中招的。

记得还是十多年前跟团去了一次香港,地接导游是一个台湾人,一路上就在打压大陆人,吹嘘台湾和香港多富有,知道她是套路,激起大家的虚荣心来购买贵重物品。带大家去的购物地方都是隐藏在小街小巷里,完全封闭,一团的人进去,大门就紧紧的关起来,连窗户都没有,时间不到不准出去。这些地方有的是专卖金饰品,有的是专卖名表,还有卖保健品的等等,因为是内地团,大家并不是很了解商品的价格,以为香港的东西一定是好的,加上款式比较新颖,还是有不少人解囊,后来发现比正规商店里的价格高50-80%。我们这个团因为有一家人购买的比较多,导游大概比较满意,于是没有再为难其他人。但是这次跟团游的经历还是留下了不好的印象,后来基本上避免再参加国内的跟团游。出国游因为语言的原因,还是不得不跟团游,但是吃一堑长一智,尽量不被忽悠,捂住钱袋子

襄樊市消费者李某在酒店宴请宾朋,在结账时酒店强行收取了“开瓶服务费”计208元。李某感到难以接受,第

(1)我国政府是人民意旨的执行者和人民利益的捍卫者,要坚持对人民负责的原则,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2)我国政府为公民求助和投诉提供了有效途径,使公民求助有门,投诉有道。

(3)公民也要树立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学会向政府求助或投诉,以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本题考查了政府对人民负责的原则和公民应如何维护合法权益,做好本题,首先注意设问中的有关要求,一是简要说明,二是材料体现了什么内容,三是限于政治生活的规定。其次,根据设问要求,必须从材料中把反映的政治生活的有关道理找出来。

阅读
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