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酒店包间设置最低消费遭质疑(酒店包房设置最低消费算不算违法)

KTV免费预定 2023-01-09 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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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女子用餐不满1万,竟被强制买酒,餐厅“最低消费”为何屡禁不止?

上海的一个女子用餐不满1万元,竟然被强制要求买酒餐厅当中的最低消费,之所以会屡禁不止主要是因为有一些餐厅当中由于利润成本比较高。尤其是在包间里面吃饭的时候,会知道包间的成本本身就比较高,因为在包间里面吃饭往往空间的面积会更大一些。如果考虑把包间直接做成单独的吃饭餐厅,那么就能够为饭店营造更多的收益,所以有一些餐厅不得不考虑强制性消费。

上海女子用餐不满1万元

在当天这个女子由于孩子过一岁生日,所以带着全家人一起去到外面餐厅里边吃饭,这个女子因为考虑到都是家里边比较亲近的人。所以就选择在一个包间里面吃饭,当这个女子要去付账的时候,发现自己已经消费了9000块钱。因为全家人都觉得已经吃饱了,所以就不想要再消费了,但是却被餐厅的服务员声称没有到1万元是不可以结账的。

女子强制性的买了一瓶酒

因为女子消费已经到了9000块钱,所以迫不得已的情况下,女子为了凑够1万块钱,直接强制性的买了一瓶酒。随后女子依旧会觉得有些不服气,认为酒店里面已经出现了强制消费的问题,顾客觉得吃饱了就没有必要再点餐。即使是在包间里边吃饭,也不应该单独要求顾客必须要支付多少费用才能够买单。

餐厅的最低消费屡见不鲜

提及到最低消费,不光手机当中的话费会有最低消费,在各个餐厅当中为了人均消费能够达到餐厅消费的成本。如果人均消费不到的情况下,就必须要求就餐的人继续点菜,但是如果就餐的人饭量比较小的情况下根本就吃不完,也就只能浪费了。作为餐厅,为了更合理化的做下去,就应该满足顾客的要求,即使消费不到1万块钱也应该给顾客买单。

为什么说“餐馆禁止自带酒水,包间设最低消费”都不是霸王条款?

公用企业,提供公共服务的企业,无权选择服务对象,就像供水、供热、公交、铁路等,但是,一般企业可以选择自己的目标客户,比如强调服务品质的高端客户。一般企业就可以把资源和成本投向打造高质量服务吸引高端客户。

行政机关再要求它兼顾不那么在乎服务品质的低端客户,提供低端产品,这就得看企业的规模和能力,没有哪个企业能把从高端到低端的所有客户都照顾得很满意。

有的说,设定"最低消费"是限制了消费者的选择权。我以为,这是对选择权的误读,甚至是任意扩大。选择权,绝不是无限制的任意自由选择,必须在不违法、不损公共利益的前提下,遵循诚实信用原则,选择在哪儿消费,选择是否消费,选择消费多少。

当一个装修豪华精美,服务一流的酒店明示出最低消费**元,一个消费者非要进去占据一个豪华包间,只要一份花生米,拿出自己随身携带的二锅头喝上半天,而不支付最低消费额度。我们在此强调消费者自由选择权,却破坏了诚实信用原则。

首先是契约精神,酒店明码实价,要约在先,消费者看清了,可以选择接受要约,可以选择不接受,一旦走进门来点菜,就应该视为承诺,达成了一个完整的服务合同。合同的履行应该受到保护,这是《民法》和《合同法》所捍卫的。行政干预应该在尊重双方平等、意思自治、诚实信用前提下,保护消费者选择权。总之,选择权也是受限制的,不可滥用。

包间设最低消费是否霸王条款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赋予消费者自主选择商品或服务的权利、公平交易的权利。餐饮业规定“最低消费”是对消费者的一种强制要求,有强制消费之嫌,损害了消费者的自由选择权,限制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是不合理、不公平的。此外,《消法》还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作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或者减轻、免除其损害消费者合法权益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法律界人士认为:“最低消费”是没有依据的,应该列入不合理范畴。

浙江省君策律师事务所律师林忠再指出,即使商家事先告知“最低消费”这一规则,也是违法的。单方面规定的不公平交易,不具有法律约束力。《消法》规定:“经营者不得以格式合同、通知、声明、店堂告示等方式做出对消费者不公平、不合理的规定。”

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满1万,从法律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合理吗?

如果从法律的角度看餐馆设“最低消费”的规定,是不合理的。因为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权利。所以说从法律的角度来看是不合理的。

有时候我们去餐馆进行吃饭的过程中,会遇到一些餐馆规定最低消费的规则。而我们在面对这种规则的过程中,一般情况下都是不逾越的。因为在餐馆消费的过程中,作为消费者,应该有权利选择消费的金额。

一、上海女子称一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

李女士在为自己孩子办一周岁生日宴。然后选择在一家高级酒店进行举办,但是在进行预定包间的过程中。服务员提醒李女士,该包间需要最低消费满1万元。面对这样的提醒,李女士也表示欣然接受。但是在吃饭的过程中,所产生的费用只有9000元左右,在结账的时候,服务员又一次强调需要满1万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李女士又点了一瓶香槟。才凑够了低消费满1万的标准。

二、从法律的角度看并不合理。

如果站在法律的角度上来看待这件事情,饭店所要求的最低消费并不合理。因为饭店在规定最低消费的情况下,就已经侵犯到了消费者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的相关权利。也就是说消费者在进行就餐的过程中,是有权利选择自己消费的金额。而不是在规定金额的情况下,进行相对的消费。

三、我个人的看法。

我觉得在这件事情中,这名李女士在为自己儿子办周岁宴的过程中,本来内心是比较喜悦的。但是经历了饭店要求最低消费满1万元的事情之后,可能会让李女士在这件事情中感觉到不舒适。所以才会导致李女士在办完周岁宴之后,选择进行投诉。而且我个人也觉得饭店要求低,消费满1万元的规定,是不太合理的。

消费者遇到饭店规定最低消费该怎么办?

消费者遇到饭店规定最低消费可以拨打12345举报,理由是支付实际消费遭阻挠。但这里要谨记以下几点:

1、在实际消费金额少于消费金额的情况下,如果餐馆强行要求消费者消费金额,那么消费者应该保留所有票据证明,然后致电12345热线进行投诉,相关主管部门会在20个工作日里为消费者追讨多支付的金额;

2、如果餐馆强行要求消费者购买非消费者意愿选择的产品以满足消费要求,那么消费者有权拒绝,但是如果消费者一旦接受餐馆强行搭售的产品,则可能被视为承认了交易的自愿合法,消费者事后退货难度很大;

3、新规生效后,消费者有权拒绝消费,而只需向餐馆酒楼支付实际消费金额即可离开。如果消费者支付实际消费金额后,餐馆强行阻挠消费者离开限制了人身自由,消费者可以立即报警处理。

扩展资料

广州立法制止餐饮浪费:

广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四十二次会议28日表决通过了《广州市反餐饮浪费条例》,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违者最高罚款1万元。

为了制止餐饮浪费行为,条例明确了餐饮服务经营者、单位食堂、餐饮网络直播等各类主体的法律责任。

条例规定,餐饮服务经营者根据消费者需求可以提供小份、小量组合等不同规格、不同分量符合节约要求的餐品;在餐饮服务场所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节约食物、文明用餐、杜绝浪费等标识标牌;不得误导、诱导消费者过量点餐;明示服务项目和收费标准,不得设置最低消费额。

参考资料来源:川北在线-广州餐馆不得设置 消费额咋回事 广州包间 消费是多少一起来了解下

饭店包房为什么设“最低消费”?

华说 前些天,同学小聚。组织者当初在电话里说了一大堆姓名,总而言之,张三李四王五都会来。我一边听着,一边心里想,他大抵是“剃头挑子一头热”。在吾等这个尴尬的年龄段——用戴望舒的话说,就是“一个年轻的老人了:对于秋草秋风是太年轻了,而对于春月春华却又太老。”在这“上有老下有小”的年纪,家里单位都有一大摊子事,想要聚齐了谈何容易!果不其然,那天到场者,四五人也,不及预计的一半。 聚会地点定在饭店,是本地一家颇有些名气的连锁餐饮企业旗下的门店,离做东的同学家不远。正是午餐时间,人声鼎沸。同学预订了一间包房,四五个人入座,点菜完毕,服务生却并不急着下单,提醒说包房有“最低消费”,这菜单还差将近一百元钱。于是乎又点了若干,算是凑满了那“最低消费”所要求的金额。 饭店包房设有“最低消费”,不是什么新鲜事,而是普遍存在于现实之中,而且“久已夫非一日矣。”临近年末,人们的应酬日渐其多,饭店的生意也越发得红火,那包房的“最低消费”也跟着见涨。相应地,有关“最低消费”的投诉也多起来了。像其他的任何事物一样,有关这“最低消费”,大抵也是“公说公有理,婆说婆有理”:消费者认为饭店设置“最低消费”,是侵害了“消费者的自主选择权利“,是“霸王条款”;饭店当然也不是省油的灯,反驳说这乃是“行规”,“消费者的权益要保护,商家的权益就不要保护么?!”这种口舌之争,是不奇怪的。站在不同的立场,自然有不同的利益诉求。 不是所有的饭店包房都会设置“最低消费”。小区附近几家主打“家常菜“的饭店,也设置了若干间所谓“包房”,但从无“最低消费”一说。但那些装潢华美、顾客盈门的大饭店大酒楼,一般喜欢设立“最低消费”的规定,尤其是在包房。然则为什么饭店包房喜欢设“最低消费”?说商家“唯利是图”当然对,永远对,但说了等于没说。因为商家不是慈善家,开饭店的目的就是为了挣钱,能收则收多多益善。因此,真正的问题其实是问,何以饭店会引入包房“最低消费”这一制度安排,其与饭店追求自身利益最大化之间,存在着怎样的经济逻辑? 一般而言,饭店往往在包房规定“最低消费”,但在大厅里用餐是不受此项规定限制的,吃多吃少,任凭食客之意。因此,在同一饭店里,实际上存在着两种制度安排,一种是强制的包房“最低消费”,一种随意的大厅消费。没有疑问,在这样的安排下,整体来看,包房里的一张餐桌的产出,必然会高于大厅里一张餐桌的产出。显而易见,这是饭店引入“最低消费”安排的直接效果。 然则饭店为什么要刻意追求这种效果?其实也不深奥。在大厅里吃饭,大抵是挤挤挨挨,桌子与桌子之间相距甚近,而且是人身鼎沸——区区在下至今也搞不明白,何以国人吃个饭会有如此声响。那蔚为壮观的景象,不仅让人浮想联翩,古时所谓“一鼓而牛饮者三千”的宏伟场面,或许并非文人的夸张之辞罢。在包房消费则不然。包房是饭店里的另一个小世界,与外界隔绝,远比大厅清静;而且包房大抵是经营者下重金进行装修,并配置了相应的设备,用餐环境远比大厅奢侈;而且包房的面积,也往往比大厅里同一张餐桌所占的面积要大……在大厅里和包房里吃饭,是两种不同的用餐体验。而后者的质量,要比前者高,高不少。 这就是问题的关键。从饭店经营者而言,优质当然希望卖出优价。倘若优质不能卖出优价,则显然对饭店的利益有损。打个比喻罢。包房的一张餐桌好比是一块非常肥沃的土地,而大厅的一张餐桌则是一块普通的土地。倘若这块肥沃土地产出,低于普通土地的产出,或者持平,则毫无疑问,这块肥沃土地没有得到有效利用,浪费了。只有让这块肥沃土地的产出高于普通土地,才算是达到了“物尽其用”。因此,想要让包房发挥其应有的效益,饭店必须让消费金额高的顾客享用包房,而将消费较低的顾客排除在外。 问题在于,因为信息不对称,当一群顾客前来时,饭店无从知道这顾客中,哪些会消费较高,哪些消费较低。以貌取人不可取,引发纠纷不说,也未必准确精当。而“最低消费”这一制度安排的引入,轻而易举地解决了这个问题,将顾客区分开了。因为包房存在着“最低消费”,愿意选择包房的,必然是消费金额高的顾客;而不愿意的,则自会选择在大厅里就餐。也就是说,通过价格这一道“门槛”,饭店成功地筛选出不同的消费者,并对此提供不同的服务,从而尽可能地实现收益的最大化。而从讯息费用的角度看,这个例子其实表明了,在某些情况下,降低讯息费用可以简单地通过提高价格来实现。换言之,价格是讯息费用的替代。 从另一面来说,大体而言,因为“最低消费”的存在,包房里每张餐桌上,往往会点较多的诸如海鲜之类价格昂贵的的高档食物,而在大厅里吃饭的,则大抵点廉价的普通菜式的为多。因为廉价普通菜式的毛利率高,而昂贵食料菜式的毛利率低(是毛利率而非毛利),桌子与桌子的租值也因此有趋于一致的可能。从饭店的整体收益而言,桌子与桌子的租值也是其收益的最大化的所需要的——是必要条件,非充分条件。很显然,这是从另一个角度看“最低消费”的作用和意义所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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