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餐饮店为什么经常会通过“套餐”来欺骗消费者?
- 2、客人在我饭店吃出异物,买单人无争议,相跟的人要求赔偿,这是不是敲诈勒索?
- 3、消费930.9元遭反向抹零,大连市监局作何回应?该饭店将会受啥处罚?
- 4、怎么投诉饭店欺诈顾客?
- 5、饭店遇到跑单客户,可以对其进行起诉吗?
餐饮店为什么经常会通过“套餐”来欺骗消费者?
无论是叫外卖还是去商店消费,消费者都会选择打开APP。要么搜索附近商家的信息,要么查看各种折扣优惠。正因为如此,商人都知道这个平台的重要性!
然而,许多商人对套餐的设计不够重视,甚至认为套餐是降低商店利润率的罪魁祸首。或者,即使一些商人知道套餐重要性,他们也不知道如何安装。那么,建立一套餐的目的是什么?这些企业如何通过这套餐来赚钱?让消费者感到廉价,满足他们“趋利避害”的心理。众所周知,人性的弱点中有“趋利避害”的规则。简而言之,它是在最小化风险的同时,尽可能地最大化自己的利益。换句话说,消费者总是喜欢“便宜”。即使某人很富有,他也希望商品或服务的效益越高越好!
首先,网上订购已经成为一种常见的消费习惯。最简单的方法是根据原价在套餐中标出所有菜肴,然后打折,这样消费者就可以清楚地看到“打折的力度”。因为设置菜单的设置非常精致,商家可以在设置菜单中捆绑饮料、蔬菜、纸巾、主食和其他菜肴。通过高毛利和低毛利的不同搭配,不仅可以分摊成本,还可以提高整体利润。此外,“套餐”也应被视为“获取客户成本”的一部分。
想象一下,在消费者完全不了解商店情况的前提下,吸引消费者注意力的不仅仅是最引人注目的“销售量”,还有包装的优惠价格。同样值得一提的是,对于企业来说,如果一开始“套餐”的设置不足以吸引人,那么“销售量”将从哪里开始呢?提高客户满意度,避免随机匹配因为,如果消费者不熟悉餐厅里的菜肴,他们往往会随意搭配,导致“不愉快”,原因是餐厅里的菜肴味道不好。
客人在我饭店吃出异物,买单人无争议,相跟的人要求赔偿,这是不是敲诈勒索?
顾客在饭店做的饭菜里吃出异物,饭店应该赔偿。任何一个顾客提出赔偿要求都不是敲诈勒索。 这种是属于《食品安全法》里不符合安全标准的食品,可以向商家去主张价款的10倍进行赔偿。顾客吃到异物,身体不适,造成食物中毒,餐厅则应承担顾客的医药费、误工工资和生活费,消费者应注意保存就餐发票和正规医院医疗证明。
法律分析
餐馆就餐吃到异物消费者应该向卫生部门举报,就消费 者“吃饭吃出异物,到底咋赔偿”的看法,消协工作人员认为:顾客消费时遇到食物里有头发、蚊虫等异物,属于食品质量问题。按照《消法》有关规定,饭店经营者应该按照消费者的要求为其换货或者退货,但具体问题可以通过协商的方式解决。同时,消费者应该保留好食物样品和就餐证明,及时向消协、工商、卫生部门投诉到卫生监督部门进行投诉。以便有关部门对出现问题的饭店进行检查和处罚。如果在就餐后出现不良反应,需要医院证明(如病历、门诊记录),肇事饭店将要负责医药等相关费用。另外,消协工作人员提醒:遇到这样的问题,理智地向餐厅索要一份证明,也是最好的维权措施。对于发生饭菜里有异物的问题,多数的处理方法是“免单”,但对于因异物而引起的事后健康问题,餐厅要负全部责任。“但实际操作中,餐厅事后推卸责任的不少。这种情况下,就要有医院的诊断和在餐厅就餐的证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 第一百四十八条 消费者因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受到损害的,可以向经营者要求赔偿损失,也可以向生产者要求赔偿损失。接到消费者赔偿要求的生产经营者,应当实行首负责任制,先行赔付,不得推诿;属于生产者责任的,经营者赔偿后有权向生产者追偿;属于经营者责任的,生产者赔偿后有权向经营者追偿。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但是,食品的标签、说明书存在不影响食品安全且不会对消费者造成误导的瑕疵的除外。
消费930.9元遭反向抹零,大连市监局作何回应?该饭店将会受啥处罚?
在我们的生活当中,通常外出购物或者就餐都会有四舍五入的现象,但这四舍五入表示的是商家为了减少现金找领导麻烦减轻对账压力,因此就会有让利于民的善意行为,一般情况下多出的几毛钱都会让顾客付一个整数。
但近日在辽宁大连有一男子和朋友在一海鲜大排档,吃饭结账时发现账单消费930.9元,收款时竟被反向某人收取了931元。当看到账单不对劲的时候,男子立马找收银员进行理伦。而对方表示这是正常的,四舍五入抹零,也就是说零头超过5就要往上抹,反之就往抹。其实这原本是一件很小的事情,但是这同时也给所有的经营者商家提了一个醒。不要认为四舍五入的收款方式不违法,吃一堑长一智,平时还是要多学习法律。经营者通过这样的反向抹零方式而没有告知消费者,这完完全全就属于了消费者的知情权。
那么针对此事,大连市监局作何回应呢?
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表示将会坚决维护消费者的合法权益,而经过大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的调查,这种情况确实是属实的,反向抹零以确实是属于违法违规行为。
那么面对此种违法违规行为,该饭店将会受到怎么样的处罚呢?
对于这种原本是属于商家让利于顾客的情况,而商家反向抹零为自己谋取利益,这样的违法违规行为,市场监管部门可以对餐馆处以5000元以下的罚款,其实就这件事情来讲本身也是一件小事,但是由于收银员态度的问题表示这是四舍五入,你要是觉得差这一毛钱我转给你好不好?
我想最终引发这件事情出现在网络上的原因,也是因为收银员的这句话,毕竟作为餐饮行业作为服务人员,首先要做的就是态度。而顾客出来就餐所享受的也是这样的服务,可以说一毛钱不是问题,而店家的说话态度才是最大的问题所在,也许有的网友会认为这件事情有些小题大做,但是我们作为消费者,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也是正常的行径。
怎么投诉饭店欺诈顾客?
消费者如果想要投诉餐饮店的,有以下方式:
1、餐饮店如果有卫生不达标的问题,可以向本地卫生部门投诉。
2、餐饮店如果有卖假售假、以次充好等欺诈消费者的行为,可以到市场监督管理行政部门投诉。
3、餐饮店如果有食品安全问题,可以到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投诉
法律依据:《食品安全法》第一百四十八条 生产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或者经营明知是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的食品,消费者除要求赔偿损失外,还可以向生产者或者经营者要求支付价款十倍或者损失三倍的赔偿金;增加赔偿的金额不足一千元的,为一千元。
《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四十九条 经营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务有欺诈行为的,应当按照消费者的要求增加赔偿其受到的损失,增加赔偿的金额为消费者购买商品的价款或者接受服务的费用的一倍。
饭店遇到跑单客户,可以对其进行起诉吗?
可以的,这种情况可以理解为合同违约。
合同就是民事主体在平等自愿的基础上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法律关系的协议。客户在饭店就餐实际上就是签订了合同,客户有权利要求饭店提供商品并有义务向饭店支付金额,同时饭店有权利要求客户支付金额并有义务向客户提供商品。跑单即客户在就餐后拒绝付款离开饭馆,但是客户在点餐后双方的合同就已经生效,如果有问题可以协商,这样直接跑单的行为属于不履行合同义务,饭馆方作为合同的另一方当事人有权向法院提起诉讼,诉求为客户支付就餐金额。其实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默许合同,比如乘坐公交车,这些看上去好像只是普通的行为实际上也是存在合同的性质的。
当然也有一种特殊情况,比如发生紧急情况或者地震等不可抗力时客户为了保障自身安全而逃离饭馆导致的跑单行为。那么这种行为也要继续承担违约责任。虽然法律上规定因不可抗力导致的违约行为可以免责,但是这是有限制情况的。在事故发生的时候顾客为了安全逃离现场导致跑单是合理的,但也确实发生了违约情况,待其安定后不可抗力因素也排除了,这时候他已经不再受到不可抗力因素干扰了,就需要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向饭馆支付就餐金额。因此,实际上可以说只要顾客在饭馆开始就餐就有义务向饭馆支付就餐金额。
从饭馆的角度说,只要自己开始履行提供商品的义务就可以要求客户支付就餐金额,这是合同的内容的体现。因此,饭馆可以视情况决定是与顾客进行调解还是向法院提起诉讼,无论是哪一种方式,饭馆要求顾客支付就餐金额的行为都是合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