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总则
为使本超市更好服务顾客,从而造就机会给每一位员工有所发展,特制订如下超市管理制度。
二、超市员工要按时上班,不得迟到、早退、旷职:
1工作时间开始后5分钟内到班者为迟到;
2工作时间终了前5分钟内下班者为早退;
3工作时间开始后或结束前30分钟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半天论;1小时之外到班或下班者以旷职1天论;
4员工当月内迟到、早退合计三次,即使累计时间不超过30分钟,也以旷职半天论;
5未经请假或假满未经续假而擅自不到职,根据实际缺勤天数按旷职处理;
6擅离工作岗位,按旷职处理;
7旷职期间,工资不发;另外旷职1天扣发三天工资。
8超市将根据考勤纪录实行奖惩,具体办法。
9员工在年内的考勤记录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本文图文信息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