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员工上交工资50%归个人所得,剩余50%纳入工资。
2、工资主要使用于公司员工集体活动,剩余金额每季度一次平均发放给所有员工;如剩余较少,可征求大部分员工同意继续保留至下一次员工集体活动使用。
3、各店可根据管理需要,可抽取部分工资作为员工绩效奖金,具体奖励办法须经工资管理小组及员工代表会议表决通过。作为奖金使用的工资不能超过工资总额的10%。
4、员工集体活动是指由店长组织的公司全体员工共同参与的活动,部分员工参与的活动经费不得使用工资。集体活动时员工因休假、请假等原因不能参加的,不再给予任何补偿。
5、分摊给员工的工资及员工个人的50%工资每月和工资一起发放。
6、在当月工资发放日前离职的员工不参与当月工资的分配,归个人所得的50%作为工资使用。
(声明:本篇信息内容及图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