服务员队员现场是由督察人员进行监管,配合到该部门第一负责人,使得该部门工作更完善。督察人员具有以下监管权:
(一)、服务员队员在班前例会时:
1、配合服务员部第一负责人进行班前会时的仪容仪表检查;
2、班前会上补充该部门第一负责人未强调的遗漏问题,给与说明。
(二)、现场给予该部门员工的监管:
1、不定时的监督站位规范、礼貌用语;
2、抽查该部门站位时的人数,防止服务员队员私自串岗和离岗;
3、监督服务员队员时的行走规范;
4、督导进房服务员队员在房内不间断配合房内服务员的促销工作;
5、督导服务员队员上交,遇有问题及时协调处理;
6、监督进房服务员的私自离房和串房;
7、配合部门第一负责人督导服务员队员遵守公司规和各项操作服务流程,完善对客服务工作;
(三)、服务员队员班后
1、督导服务员队员下班签出情况;
2、由楼面协助,核对服务员上交情况,有问题及时处理;
3、针对当天发生的问题,向部门第一负责人及时汇报,并与服务员进行协调,第一时间解决问题;
4、对于已发生的有关服务员队的各项工作问题,按照总经办的要求,及时反馈给部门第一负责人,寻求问题的最终解决。
5、总结服务员队当日工作情况,写成工作报告。
(声明:本文图文内容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