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目的
夜场(以下简称本公司)为健全管理体制、完善组织功能、促进组织合理发展及人力规划、开发、培育等人事行政制度,特依据和绍兴市有关法律、法规以及本公司的人事政策制定本手册。
第二条规章范围
凡本公司职员之筛选与任用、报到、培训、转任、晋升、工作条件、考绩、薪资、福利、奖惩、员工纪律、离职等管理事项除有另规定外,悉依本规章办理。
第三条适用之对象
本规章所指职员,是指经本公司招募、培训后,通过公司考核,经过试用期,正式录用之员工,按月发给薪资之固定员工而言。关于新进之职员至正式录用并签定‘劳动合同’期间仅适用本规章之部分相关规定;另依据各人员承办之业务性质、差异工作场所不同,分类为‘行政管理系统’和‘营运系统’两大类,其定义如下:
一、公司董事会下之营运部、营销部、行政部、财务部、工程维修部等内制之人员皆称为‘行政职员’。
二、本公司营业门市所辖管人员,称为‘营运职员’。
第四条经营管理宗旨
一、向我们所有的顾客提供‘热情周到’的服务,是我们对顾客的承诺!
二、以星设施、星的服务,开创南昌文化娱乐业的典范!
三、坚持最低成本营运,争取更高的经济效益,取得满意的投资回报以持续公司的迅速发展!
四、提供和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鼓励员工根据其能力和特长发展并获得成功!
五、鼓励各主管及员工为公司的经营管理献谋献策!
第五条人事政策
一、公司采用分层管理工作制度,如有请示,应先循序向其直属上提出;上如有所指示,亦应循序而下,避免产生中间脱节之状况。
二、公司重视每一位员工之能力,尽量给予其发展机会。当有职位空缺时,会先从内部提升员工。如未有员工适合该职位时,始向外界招聘。公司亦会按员工之能力及表现,将其调任不同之工作岗位。员工若有不同意见可提出,但事先必须服从上的安排。
三、公司不会因员工个人之户籍、种族、性别或信仰而对员工产生歧视,亦不会因任何人事关系而加以优待。晋升全凭个人才干及工作表现,服务年资并非晋升之决定性因素。公司定期每月评核员工之工作表现,作为日后升调之参考。
(声明:本文信息内容以及图文仅供参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