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目录一览:
- 1、对于女子贵阳住五星级酒店遭偷拍,民警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 2、女子贵阳住五星级酒店遭偷拍,此事最后发生了什么反转?
- 3、五星级酒店可以涉黄么
- 4、五星级酒店标准
- 5、酒店涉黄老板被抓怎么判刑,判多久
- 6、五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是什么啊?
对于女子贵阳住五星级酒店遭偷拍,民警的调查结果是什么?
女子一个人在外面一定要注意安全,需要随时提高自己的警惕性,而在贵阳就有一名女子在入住五星级酒店的时候,发现天花板的挂灯有一个红色的小点,疑似遭到了酒店偷拍,这名女子感觉事情不对,就立即拨打了报警电话,警方到达现场之后立即对女子进行了询问,女子表示由于之前看过相应的新闻,红色的小点有可能是微型摄像头,而且只有躺在特定的位置才能看见,只要移动位置,这个红点就从视野中消失,具有很强的隐蔽性。
经过警方排查之后,最终得出了结果,酒店的天花板有一个吊灯,吊灯的前端是一个平面,具有反射的功能,女子看到的红点,恰好就是电视机待机状态下反射的红色灯光,虽然最后结果并不是我们想象的那样,但是也应该为女子的警惕性点赞,如果发生自己身边存在安全隐患,一定要重视,及时报警。
该女子的报警虽然是一次乌龙,但是也给我们很多警示,入住酒店之前,一定要查看酒店房间的设施设备,尤其是要特别排查可以正面拍摄到床位的地方,之前也有很多新闻报道过,很多酒店为了探究客户的隐私,会在隐蔽的地方安装摄像头,因此我们不能粗心大意,一定要选择正规的酒店,而不是考虑酒店价格的便宜,不然自己的隐私很可能被其他人窥探。
现在市面上有很多摄像头探测工具,如果是经常出差的女性,可以购买一些专用探测工具,在入住酒店的时候,可以用探测工具进行摄像头探查,这样就可以有效的保护自己,女性在外出游玩的时候,最好结伴而行,不要随意和陌生人接触,如果发现情况不对,不要犹豫,立即报警。
女子贵阳住五星级酒店遭偷拍,此事最后发生了什么反转?
前几天,一女子在贵阳入住了一家五星级酒店,发现天花板上有疑似针孔摄像头的红点,便打电话报了警,警察赶到时立马对该红点进行确认,一开始认为这是烟雾报警器,但据该女子描述,这个红点在灯里面,而且移动位置后红点就不见了。经过一系列排查后发现原来竟然是电视机待机状态的红点经过镜面反射映在了吊灯上,导致该女子认为是针孔摄像头,这个反转让所有人哭笑不得,不过该女子的安全意识值得称赞。
也不怪该女子大惊小怪,实在是近几年针孔摄像头频频出现在某些酒店里,有些是酒店一方私自安装,有些是住过这间房的顾客偷偷安上的,不管是哪一种,受害者都存在被曝光的可能性,这也侵害了当事人的隐私权和安全,一旦发现真凶,一定会得到法律的严惩,这是不容原谅的。
而且更可恶的是,有的作案者还会以偷拍到的视频做要挟,谋取不义之财或非法要求,有的受害者会立即报警,但有的受害者会被威胁到,从而损失了自己的人身财产,在这里我想告诉大家的是,如果你不幸遭遇了这样的事情,立即报警,这些歹徒是没有信用可言的,一旦要挟了你第一次,就会有不断的下一次,所以这就是个无底洞,你是补不平的,唯一的办法就是用法律的武器制裁他们,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作为女性,我认为女生在外一定要注意自己的安全,选择酒店尽量选择正规整洁的酒店,然后细细检查酒店内的设施等,睡觉前将门反锁好,采取一些措施将门顶住,把自己的行程信息报告给自己的朋友或家人,如果发生了什么可以快速定位到你的具体位置从而展开营救,遇到突发状况一定要机灵点,不要拿自己的性命开玩笑。
五星级酒店可以涉黄么
当然不可以
卖淫嫖娼的,违反治安管理处罚条例。拘留,罚款组织他人卖淫,强迫他人卖淫的。处5年以下十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最高可处死刑,并没收财产引诱,容留,介绍他人卖淫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出五年以上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制作复制出版传播贩卖传播淫秽物品罪(1)犯本罪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
(2)犯本罪,情节严重的,处3年以上10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传播淫秽物品罪
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一款、第四款 传播淫秽的书刊、影片、音像、图片或者其他淫秽物品,情节严重的,处二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向不满十八周岁的未成年人传播淫秽物品的,从重处罚。 第三百六十六条 单位犯本节第三百六十三条、第三百六十四条、第三百六十五条规定之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各该条的规定处罚。 组织淫秽表演罪第三百六十五条 组织进行淫秽表演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罚金;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五星级酒店标准
五星级酒店的一般标准:
功能划分清晰,设施安全便捷,装修高档,标注信息的图形符号符合标准,配备中央空调、背景音响、电脑管理系统,与酒店相适应。
接待大厅标准为:宽敞明亮,风格豪华;有总服务台,24小时有工作人员值班;可提供外币兑换、信用卡、一次性结账和留言服务;提供酒店相关价目表、宣传资料、本市或全国交通及旅游地图等。;能够8小时接受国际国内预订,配备门童、行李员、大堂经理和值班经理,并为客人提供保险箱;
有供残疾人使用的客人休息区和相应设施,可提供出租车安排和店内寻人服务;工作人员至少会说两门外语,总机部工作人员至少会说三门外语;指示性服务标志应至少用中文和英文表示。
扩展信息:
需要注意的事项
1.床上用品虽然酒店的被套每天都换,但是皮肤敏感的人还是会觉得不舒服。普通人也尽量不裸睡,准备一套舒适的睡衣。如果条件允许,可以自带床单,铺在身下。
2.马桶这种频繁接触皮肤的物体,即使再清洁也不能放松警惕。可以准备一些一次性马桶坐垫,间接隔离皮肤接触。
3.尽量不要在浴缸里洗澡。最好用淋浴。
4.热水壶。一般酒店会为客人准备一个热水壶。第一次烧开水后建议不要马上喝。先烧消毒,再烧第二壶备用。
酒店涉黄老板被抓怎么判刑,判多久
实务中,一些涉黄的夜总会俱乐部投资人及经理等相关工作人员被警方控制后,公诉机关通常会以组织卖淫罪公诉到法院,而法院最终部分仍采纳了公诉意见,把部分涉黄夜总会以组织卖淫罪定罪量刑。根据法律的规定,容留卖淫罪基本刑是5年以下有期徒刑;而组织卖淫罪起刑点是5年有期徒刑;且只要有组织10人以上的情节,起刑点就是10年以上有期徒刑;我们认为,涉黄夜总会俱乐部以容留卖淫罪定性,更符合罪责刑相符的法律原则,我们办理过大量的类似案件大多数被法院定性为容留卖淫罪,也力证了我们的观点。
一.涉黄夜总会相关人员的行为不符合组织卖淫罪的犯罪构成要件;
组织卖淫罪(刑法第358条第1款),是指以招募、雇佣、引诱、容留等手段,纠集、控制多人从事卖淫的行为。本罪在客观方面表现为行为人实施了组织、策划、指挥他人卖淫的行为。
组织,是指发起、建立卖淫集团或卖淫窝点,将分散的卖淫行为进行集中和控制,并在其中起组织作用的行为。例如,将分散的卖淫人员串联组合成一个比较固定的卖淫集团,将咖啡厅、歌舞厅、饭店、旅店、出租汽车等组织成为卖淫或者变相卖淫的场所,等等,即属于比较常见的组织卖淫行为。
策划,是指为组织卖淫活动进行谋划布置、制定计划的行为。如为组织卖淫集团制定计划、拟订具体方案、物色卖淫妇女的行为,以及为建立卖淫窝点而进行的选择时间、地点、设计伪装现场等行为。策划行为是为组织犯的重要参谋决策行为,对于完成特定的犯罪具有重要的作用,因而是一种重要的广义的组织行为。
指挥,是指行为人在实施组织他人卖淫活动中起领导、指挥作用,如实际指挥、命令、调度卖淫活动的具体实施等。指挥是直接实施策划方案、执行组织者意图的实行行为,对于具体施行组织卖淫活动往往具有直接的决定作用。
上述组织、策划、指挥三种行为,都是组织卖淫的行为,都具有明显的组织性,行为人只要具备其中一种或者数种行为,就可认定其实施了组织卖淫行为。
组织他人卖淫的具体手段,主要是招募、雇佣、强迫、引诱、容留等手段。
招募,是指将自愿卖淫者招集或者募集到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之内进行卖淫活动的行为。雇佣,是指以出资为条件雇佣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强迫,是指以暴力、胁迫或者其他方法,强制或者迫使不愿卖淫者或者不愿参加卖淫组织者而使其参加卖淫集团以及其他卖淫组织,强迫不愿卖淫者进行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引诱,是指以金钱、财物、色相等为诱饵,诱使他人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诱使他人参加其他有组织的卖淫活动。容留,是指容纳、收留自愿卖淫者参加卖淫集团或者其他卖淫组织,或者参加有组织的卖淫活动。
上述五种具体的手段,可以是同时交叉使用,也可以是只使用其中一种或者数种,都不影响本罪的成立。
而夜总会的广泛存在,从其历史渊源来说,泛指各类夜生活娱乐场所。 大致上提供歌舞,侍酒,陪聊,公共小姐搞热气氛等服务,一般的俱乐部集餐饮、会议、娱乐为一体。即夜总会的工作人员的工作安排及薪酬,基本都是围绕着歌舞、侍酒及陪聊等服务设置的,夜总会俱乐部并不提供住房,也不存在卖淫场所。夜总会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虽有放松管理的行为,但只要不具有组织他人卖淫的故意,也没有组织他人卖淫的行为,就不能认为其构成犯罪。法律已经对“组织”有了明确的定义,夜总会相关工作人员的行为,显然并不符合组织卖淫罪中“组织”的特征。
五星级酒店服务标准是什么啊?
中华人民共和国评定旅游涉外饭店星级的规定
一、总则
1、为适应我国国际旅游业发展的需要,尽快提高旅游涉外饭店的管理和服务水平,使之既有中国特色,又符合国际标准,保护旅游消费者的利益,特制定本规定。
2、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根据国家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进行。
3、《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标准》按一星、二星、三星、四星、五星划分饭店等级。
4、饭店星级的高低主要反映客源不同层次的需要,标志着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服务项目、服务水平与这种需求一致性和所有住店宾客的满意程度。
二、星级的评定范围
5、凡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内,从事接待外国人、华侨、外藉华人、港澳台同胞以及国内人、正式开业一年以上的国营、集体、合资、独资、合作的饭店、度假村,均属于本规定范围。
6、凡准备开业或正式开业不满一年的饭店,给予预备星级,待饭店正式开业一年以后再正式评定星级。
三、星级评定的组织和权限
7、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最高权力机关是国家旅游局。
8、国家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结构,负责全国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的领导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全国三星、四星、五星级饭店。
9、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设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在国家旅游局的领导下,负责本地区的旅游涉外饭店星级评定工作,并具体负责评定本地区一星、二星级饭店,评定结果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备案;并对本地区三星级饭店进行初评后,报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确认,并负责向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推荐四星、五星级饭店。
四、星级的评定依据
10、饭店星级按饭店的建筑、装璜、设备、设施条件和维修保养状况、管理水平和服务质量的高低、服务项目的多少,进行全面考察、综合平衡确定。
五、星级的评定方法
11、饭店星级按饭店必备条件与检查评分相综合的评定法确定。评定星级饭店使用如下文件:项目一、建筑设施设备;服务项目。项目二、设施设备检查评分表;项目三、维修保养检查评分表;项目四、清洁卫生检查评分表;项目五、服务质量检查评分表;项目六、宾客满意程度调查表。
12、凡1983年1月1日以前兴建的饭店,如个别设施设备达不到项目一规定的标准,饭店兴建评定机构将根据本规定设施细则有关条款处理。凡1983年1月1日以后兴建的饭店,如发生相同情况则不能得到所申请的星级。
13、所在申请评定星级的饭店,如达不到项目二所规定的应得分数和项目三到项目六规定的得分率,则不能得到所申请的星级。
14、饭店所取得的星级表明该饭店所有建筑物、设施设备及服务均处于同一水准。如一家饭店由若干座不同设施设备标准的建筑物组成,饭店星级评定机构将按每座建筑物的实际标准评定星级,评定星级后,不同星级的建筑物不得继续使用相同的饭店名称,否则该饭店星级无效。
15、饭店取得星级后,如需要关闭星级标准所规定的某些服务设施、设备,取消或更改星级标准的规定的某些服务项目,必须经过饭店星级评定经过的批准,否则该饭店的星级无效。
16、饭店取得星级后,因进行改造发生建筑物标准变化、设施设备标准变化和服务项目变化,必须向饭店星级评定机构申请重新评定星级,否则该饭店的星级无效。
六、检查制度
17、根据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根据级检查员若干人,负责对全国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定前后的检查。
18、省、自治区、直辖市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设地方检查员若干人,负责对本地区各星级饭店进行星级评分前后的检查。
19、各级检查员均由国家统一考试,颁发合格证书。取得合格证书的检查员每两年接受一次复核。
20、全国所有涉外饭店,均须接受各级检查员的检查。检查员依法行使职权,不受非法干预。
21、各饭店有责任据实向检查员提供饭店情况和资料,反映宾客满意程度,为检查员提供工作便利。
22、各级检查员须秉公办事,严格执行规定和纪律,如滥用职权、徇私舞弊或玩忽职守,将按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处分。
23、凡已定星级的饭店,其经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如达不到与星级相符的标准,国家旅游局饭店星级评定机构根据权限作出如下处理:口头提醒,书面警告,罚款,通报批评,暂降低星级、限期整顿,降低星级,取消星级、吊销旅游涉外经营许可证。以上的处罚开业并处。对违反本规定条款,情况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24、根据检查员的检查结果和宾客意见,根据旅游局将定期评比全国星级最佳饭店并颁发流动奖杯。
七、旅游涉外经营许可证
25、国家对旅游涉外饭店实行由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即旅游局颁发旅游涉外营业许可证